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09级研究生进行电子学籍图像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2点击量:

我校2009级研究生定于2009917日(星期四)——20日(星期日)进行电子学籍档案图像信息采集,请各学院(中心)的研究生根据以下安排进行:

    雁塔校区的研究生信息采集定于917日(星期四)和18日(星期五)和900——18001104(教学一楼)教室进行,请各位研究生从教学一楼的东门进出。

    长安校区的研究生信息采集定于19日(星期六)和 20日(星期日)900——1800,在文津楼12111教室进行。

请各位研究生在信息采集时自觉排队,轻声慢步,按照时间表的安排以各学院(所)为单位集中进行,请各学院的研究生专业负责人(班长)协助工作人员进行(注意查看本单位研究生的学号输入是否正确)。

特别说明:

1.本次电子信息采集的图像用于我校研究生的电子学籍档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等,在籍研究生均应进行。

2.往年没有参加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随今年的新生一起进行;没有参加本次信息采集的研究生随下年的新生进行;联考教育硕士可以集中在周六进行(请务必携带研究生证)

3.信息采集的图片以每位研究生的学号命名,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携带研究生证并协助工作人员正确输入学号(2009级研究生新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

4.因故未在雁塔校区进行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可以在长安校区进行。

5.因故未能按时在校内进行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可以在校外拍摄,并于925日前将电子版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处(没有研究生辅导员的单位则交至研究生秘书处)逾期不候;各学院于926日将电子版图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培养管理科的邮箱中(“十一”期间研究生部将对图片按照要求统一处理)。

信息采集照片拍摄要求如下:

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②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

③请告知拍摄人员按照四六级考试报名的相片标准拍摄。

④信息采集照片均以本人学号命名,格式为“学号.jpg”。

 

附件:09电子信息采集日程安排

                                       培养管理科

                                  2009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