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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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聘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21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01910进行,我校作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的规范化考点,将同期举行本次考试。为了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监考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中对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推荐和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聘办法

1、各单位应推荐本单位在职的教师或身份为干部的职工,被推荐人员应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纪律性强、身体健康、当年无亲属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本次推荐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是以各招生学院(中心)、机关各部(处)等为单位进行的,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单位的在职教师或干部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尽量推荐往年参加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工作的人员。请愿意参加本次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的教师或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在各单位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名单经各单位主管领导(院、中心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主任,机关部、处的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由研究生秘书或办公室主任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各单位推荐的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名单报上来后,研究生部将会同纪委、监察处确定最终的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名单。研招办将为被选聘的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发放监考或工作人员聘书。

4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所有被选聘的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务工作培训会,进行考务工作培训,否则,不予选聘。

5、研究生入学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荐选聘办法和已经分配好的监考名额认真选聘推荐监考人员,具体名额数在《2010年各单位推荐监考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名额分配表》中列出。

二、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在职的教师或干部于2009122123在本单位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并签订考试监考责任书,各单位办公室于20091224将推荐的名单(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电子版)、考试监考责任书及监考人员近期一寸彩照同时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1231领取本单位监考人员的监考证、监考人员聘书或工作人员聘书。

3、由于本次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积极支持学校的招生工作,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名单及照片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于没有经过单位领导审核通过的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将不予以接收;对于没有按规定条件推荐的单位,今后将不再安排监考工作。

点击下载: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责任书

          2010年各单位推荐监考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名额分配表

          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推荐工作人员、监考教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