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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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5-05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我校2010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项目经过评审、公示、主管校长审批,确定何悦玲等23名博士研究生申报的项目(文科10项、理科13项)予以立项。本次拨付立项经费的70%,中期评审合格后下达剩余30%立项经费。项目执行年限为1-3年:2010.12012.12

该项目执行期间,项目承担人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相关成果等在注明“陕西师范大学”名称的同时,均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批准号,并作为项目结题审查、验收的重要依据。标注格式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Program No.***********)。

 希望各承担项目的研究生,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完成科研任务,各相关学院和导师做好项目的实施及督促管理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研究生部将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具体经费使用办法和报销程序见附件。

请批准立项的研究生下载“立项任务书”,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10510(星期一)下午2:30交到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长安校区425室),并在校务楼411室召开课题相关事项的会议。

附 :

1.2010年度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自主科研项目”资助名单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实施办法

3.立项任务书

4.经费使用办法和报销程

研究生部

20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