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团总支、研究生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开展首届“感动春天”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研究生部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寻访自强之星活动,现将评比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1日—2010年5月20日
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硕士、博士);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4、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校内外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在校内产生了较大反响。
三、活动安排
1、2010年4月25日前,各院部将“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及相关报道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校研究生会邮箱(snnu17yjsh@163.com),报名表见附件。
2、在报名期间,“自强之星”候选人要建立并完善个人博客,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并与青年学生进行网络互动。
3、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自强之星”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相关资料图片上传活动专题网站。
4、2010年4月28日前,组委会根据“事迹典型性、投票支持率、个人参与度”,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和提名,最终在研究生中确定“自强之星标兵”和“自强之星”共5名。
5、2010年5月中旬,组委会为“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
四、 活动奖励
1.“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感动春天——自强奖学金”;
2.“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
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感动春天——自强奖学金”;
3.“感动春天”活动“优秀组织奖”
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选出2010年“感动春天”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联 系 人:郑剑英
联系电话:15929902529
附件:
1、校团委《关于开展首届“感动春天”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2、“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