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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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进行实习总结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30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半年实习支教工作即将结束,现根据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实习实施办法》的要求,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材料的上交。根据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每位实习生在实习结束时需提交实习工作簿、实习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各项实习材料。由学校安排统一实习的研究生,应按要求在学院完成各项审核工作于实习总结会之前统一交培养管理科。自主实习的研究生在完成学院各项审核工作之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统一交培养管理科。所有材料经研究生部审核后返还学院,由学院归入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位档案。

二、实习总结。72日至79日学校将组织统一实习的学生分批进行实习总结(深圳实习总结会定于72日下午200在校务楼311会议室举行,新疆实习总结会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也可以组织本学院的实习研究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半年实习支教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改进实习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三、财务报销手续。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习生应整理好相关的票据,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办理过请款手续的研究生持研究生秘书审核过的票据到奖助管理科办理报账手续。未请款的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派专人代为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四、实习支教相关材料的整理及报送。各学院应积极整理半年实习工作的中的相关报道、图片、材料以及实习学生的感想、体会、日志等。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培养管理科张昊处。

 

                                  培养管理科

                                 20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