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0-06-18点击量:
毕业生档案在派遣离校后十四个工作日内,由学校档案馆通过机要局转递,研究生本人不得携带。
在职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至定向委培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国有县团级单位)或各类人才市场(非国有企、事业单位)。
请各位在职毕业生提前了解本单位的档案转寄地址,7月1日2日办理离校手续时在培养管理科核对。
培养管理科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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