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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29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

为了激励研究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升毕业研究生的整体水平,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就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

2011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

思想健康、品德良好,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勤奋、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3.名额分配:各单位可按毕业生总人数(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10%的比例(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院(中心)组织评选小组评审,并在下达的评选指标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经学院(中心)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5.研究生部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根据指标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

2011届毕业研究生中的研究生干部,包括学校研究生会的干部及有关学院(中心)的研究生干部。

2.评选条件:

基本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积极参与研究生会或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3.名额分配:

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人选分别由有关学院(中心)推荐,每个学院(中心)最多只能推荐一名优秀研究生干部人选;校研究生会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单独进行,由所在学院(中心)推荐,不占所在学院指标。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指标从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4.被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先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经学院 (中心)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5.研究生部对有关学院(中心)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三、时间安排: 20101210日前,各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奖学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申请表及附属材料。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4.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10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