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数科院、物信院、化材院、旅环院、生科院及有设置“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各相关学院,原各学院学术型“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研究生培养中缺乏教学实践环节,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部研究决定从2010级 “课程与教学论”学术型研究生开始对原有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增加教学实践环节,第3学期整个半年安排各相关专业研究生到基层中学进行教育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地点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实习经费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实习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现要求各相关学院对“课程与教学论”原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将原授课计划中第3学期课程作适当调整,同时做好实习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研究生部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