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关于201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意见》有关要求,学校定于12月10日—15日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12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10年下半年学位授予以及增列校外合作导师等相关事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1、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秘书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做好提交校学位评定分委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所有材料的整理工作,并做好本分会会议召开的组织工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见附件一)。由不同单位组成的分会,请分会秘书做好协调工作。
2、学历博士、学历硕士、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等学员的材料提交本学科分会审议(注意:学位论文未达到《关于2010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的学员不得提交分会审议)。
3、所有的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答辩简况表(必须为打印版,学术论文成果须写明: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日期、第几作者等,所修课程应填写清楚;原件由院系存档、复印件15份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于12月9日前交教育硕士分会秘书处(教育硕士分会秘书办公室设在教育学院,分会秘书由教育学院研究生秘书李少博老师兼任,联系电话85308047)。
4、请各分会将本分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0年下半年拟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务必于12月16日前将本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学位办。
5、请各分会于12月9日前向校学位办报送分会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
学位办
2010年12月6日
附件:一、2010年下半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
二、2010年下半年拟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