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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3-14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经人事处同意,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现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单位

岗位

专业或

研究方向

名额

其它要求

研究生部

学位管理

不限

1

熟练使用VF等数据处理软件。

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

1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211”工程与学科建设管理

基础理论学科

1

二、基本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就读于“211”或“985”高校。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3周岁。

3.外语应用能力应达到会话交流的要求(外语能力须通过我校外语水平测试专家组的考核)。

4.身体健康。

5.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1年3月103月31,应聘人员报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到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网站(网址:www.yjs.snnu.edu.cn)下载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应聘申请表》。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于2011331下午400之前送交至研究生部或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同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科研成果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完退还本人,留存复印件)。

外地毕业生可将填写好的《应聘申请表》发送至研究生部或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电子邮箱,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时,再提供本人的相关证书和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与所填写信息不符的,取消笔试资格。

2.2011年3月31至46日,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统一在人事处和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及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有关我校人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政策,请登陆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rsc.snnu.edu.cn)查阅《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

五、本招聘公告由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负责解释。

附: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

报名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26

联系人:韩春霞

电子邮箱:yjsjz@snnu.edu.cn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601

联系人:王强

电子邮箱:211b@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表: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