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学案例】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6点击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和促进产教融合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落实分类培养,提高我校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水平,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为推荐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案例做好准备,现开展202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征集工作。

一、征集目的

深入推进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加强专业学位案例教学,深化案例研究,遴选出紧扣社会热点、关乎国计民生和时代发展的经典案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

二、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类别推荐案例应以该专业类别的核心课程为主,适度考虑选修课程。

三、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导向正确、主题明确、亮点突出,明确融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案例作者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热心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

2.案例申报应依托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进行,案例内容应能够满足所依托课程的教学需要,与课程教学的定位和目标相匹配,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具有参考性和启发性,适合在本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推广运用。

3.案例内容必须真实,素材应来源于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教育教学等实践领域,聚焦时代热点,体现领域内重点问题,挖掘具有时代性、引领性、价值性的高质量案例资源,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成果。

4.案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团队成员中应有1名具有丰富经验的行业领域专家或骨干。案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5.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入选后愿意向全校免费开放。

6.鼓励各专业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案例教学,围绕产业领域中具体问题,不同专业加强交流、协同共建,提供解决行业问题的全过程多视角教学案例。

四、申请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申报书》、撰写案例正文,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在申报过程中,可参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入库的优质案例登陆“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址https://case.cdgdc.cn/index/enterIndex.do)完成实名注册即可查看案例库和视频案例

(二)培养单位初评

每个专业类别原则上推荐不少于2个教育教学案例。

各培养单位分党委对案例政治性及案例作者师德师风等进行审核,提供案例编写所有成员的《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通过“师德考核评价数字系统”导出)校外人员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表。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报案例进行初评,确定推荐次序,将推荐名单报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三)专家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的案例纳入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库。

、案例应用及推广

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的知识产权归案例作者及陕西师范大学。我校可以无偿使用案例,但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

2.符合省级及以上申报要求的优秀案例,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入选国家级和省级案例库的案例纳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并按照研究生教育成果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3.研究生院组织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案例集,通过网站展示、线下交流活动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4.鼓励有基础的课程积极建设案例课程,加强案例的编写、研究和使用,推进课程改革,进一步发挥好案例教学育人效果

、材料报送

《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申报书》、案例正文及与案例教学相关的课件、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其中汇总表、申报书、案例正文及其他相关纸质材料各1份。同时提交团队成员的《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或政审表纸质版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49月27日前报送至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5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6@snnu.edu.cn。

联系人:乔瑞

联系方式:85310101  


附件: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申报书

附件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附件4:案例格式模板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