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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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关于对刘逢艳等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点击量:

各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管理系统统计结果刘逢艳等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未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履约状态为违约或解约,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03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上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予以学籍注销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524日至67

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供本人协议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并于202467日前将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jyzyxwb@snnu.edu.cn),纸质版材料611日前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教育专业学位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514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异议

本公示内容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告知研究生本人,如遇联系不上的情形,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视为送达本人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