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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关于做好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5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师研20238),为做好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该项工作应在研究生新生报到两周内完成,并于920日前向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提交纸质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

2.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复查

该项工作应在10月中旬完成,并于1014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版《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附件2)。

3.完善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核对本单位所有在学研究生导师信息,填报2023级研究生导师信息,核对现有在校生指导教师信息。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漏洞,对于特殊情况及存疑问题,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妥善处理。

 

2.强化督查问责。学校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冒名顶替、替考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建立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审核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人责任。

三、联系方式

1.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焦灏琳

联系电话:85310425

联系地址:文汇楼A511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雯

联系电话:85310436

联系地址:文汇楼A509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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