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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4点击量:

各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巩固研究生教育实习成果,提升研究生教学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评定

各培养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习管理与考核办法》(师研〔20225号)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并将实习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实习总结

各培养单位召开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总结大会,总结交流实习工作,展示教育实习成果,并形成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总结会由各培养单位教育硕士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习研究生校内导师、实习研究生共同参加。

三、材料报送

(一)实习研究生需向培养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工作簿;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实习周报表;

3.教育实习调查研究报告;

4.教育实习总结。

(二)培养单位提交材料

1.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系统填报并导出);

2.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系统填报并导出);

3.实践工作簿。

各培养单位于915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实习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育专业学位办公室(文汇楼A514室),电子版发送至jyzy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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