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对学位授予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作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对学位授予工作中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学位申请者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站在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维护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良好声誉的高度,在广大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中深入宣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把遏止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落到实处。
附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
研究生部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