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陕师校发〔2022〕58号)(以下简称“《优秀导师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校内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2.本次评选人数不超过10名,各培养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坚持“师德为先、育人为要、突出实绩”的原则,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具体条件需符合《优秀导师评选办法》(附件2)。
三、推荐程序
1.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根据《优秀导师评选办法》进行材料审核及初评推荐,推荐人员需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提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复核,通过人员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3.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复核通过人员进行审议,并将建议人选提交学校研究审定。
4.学校审定。学校召开会议审定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进行表彰奖励。
四、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创新能力、培养质量”为导向,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推荐人材料应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大力宣传优秀导师评选工作,择优推荐,并以此次评选为契机,通过选树先进示范,凝聚榜样力量,造就一流导师队伍。
4.各培养单位于4月10日之前,将《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XXX导师个人风采介绍》(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yjsxwb@snnu.edu.cn。
联 系 人:陈乐 魏茜
联系电话:85310354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