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发司〔2022〕49号《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各单位在统计时点(2022年9月1日)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已退休但仍指导有在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二、采集程序
1.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按信息采集项说明要求,结合2021年各学院上报的数据及近一年导师变化情况,形成《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基础数据表》下发至各培养单位。
2. 各培养单位按信息采集项说明要求,及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表格填报;对已下发的基础数据表进行核实、更新、完善。
3. 对于基础数据表中没有但包含在本次采集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可在基础数据表后直接进行添加;表格中字段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要擅自删除表格的数据列及改动字段格式。凡是修改、添加信息均使用红色字体。
4. 所填写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规范。请各培养单位于9月23日中午12:00前将《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基础数据表》、《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报送单》(附件1,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邮箱(yjsxwb@snnu.edu.cn)。
5.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梳理、汇总,并于9月26日前通过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将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报送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将影响我校的年度招生计划。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2.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阅读《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2),准确填报相关表格。
联 系 人:陈乐
联系电话:029-85310354
邮 箱:yjsxwb@snnu.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