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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31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范围

202112月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博士学位申请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硕士学位申请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审读或预答辩。通过预答辩或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三、资格审查(时间:9月6--9月23日)

学位申请者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由培养单位负责。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审查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学位申请者应于96日前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录入自己的科研成果(附件2、3,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果登记操作手册),并于923日前将《陕西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以及所有学术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检索证明)等装入密封的文件袋(一人一袋)投递至学位办文汇楼A段516室指定的“审核资料投递箱”中。

2.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要求,原则上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规定(2017年修订)》的要求。

)其他

1.学位申请者申请学位时的科研成果除须满足学校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要求。

2.在学期间申请过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博士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自由探索项目-博士类)的学位申请者,应在相关部门办理结题手续,方可进行资格审查的申请工作。

3.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者名单,将于收到审核资料三个工作日后分批进行网上公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资料将通知学位申请者领回(学位办设有“退回资料领取箱”)。

4.如因疫情原因,无法线下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届时请关注后续补充通知。

四、论文检测及送审(时间:9月24日-11月12日,包含专家评阅时间,博士一般为40个工作日,硕士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9月24日)

学位申请者需在论文送审前(截止924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盲审格式的电子版论文(仅限PDF格式,博士需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前),相关操作要求及表格见附件2、3、4

导师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所指导学生上传的盲审格式论文,审核通过后的论文,才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5。

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学院代码_学号_姓名,示例001_B13001_张三。

(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截止9月24日)

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学位申请者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检测合格后方可启动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学校将对检测情况实时抽查,并将各培养单位检测的总体情况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三)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委托第三方送审平台评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校外专家,送审评阅时间一般为40个工作日,送审截止时间原则上不晚于9月24日。

2)博士学位论文送审需同时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简表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

1)学校送审:校盲审硕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学位办送审(名单见附件1),送审评阅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送审截止时间不晚于924日。

2)学院送审:院盲审硕士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上传盲审格式论文,并完成预审读、论文检测等相关程序后,由所在培养单位在系统内派送外审,送审时间参照学校送审安排。

3.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评阅意见中出现“较差/修改后重新送审/不同意答辩”均视为不通过),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学位申请者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学位申请者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制

1.印制答辩论文:1113-1127日,学位申请者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修改完成后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2.印制存档论文:124日前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再次印制存档论文,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各5本。

所有学位申请者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六、后续工作安排

(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截至11月27日)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时间:11月28—12月8日)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下旬)

)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9—12月25日)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时间:2022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