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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

发布时间 :2008-06-11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我校目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仍执行2005年的标准,其中答辩委员会成员劳酬部分相对其他院校偏低较多。为了确保学位论文答辩的质量,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支出,参照兄弟院校相关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本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论文评阅人为56人,论文评阅费为200/篇;

2.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57人,参加论文答辩费为120/人次;

3.答辩秘书1人,记录及答辩材料整理40/人次;

4.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人数在15人时,论文答辩杂支费为600元,论文答辩人数超过5人时,每增加15人答辩杂支费相应增加250元。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和同等学力人员)

1.论文评阅人为23人,论文评阅费为100/篇;

2.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35人,参加论文答辩费为80/人次;

3.答辩秘书1人,记录及答辩材料整理40/人次;

4.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人数在15人时,论文答辩杂支费为400元,论文答辩人数超过5人时,每增加15人答辩杂支费相应增加250元。

5.同等学力人员硕士论文指导费为每人1000元。

三、由学校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送审的论文评阅费标准为:博士学位论文200/篇,硕士学位论文100/篇,由相关单位从本单位研究生培养经费中支出。

四、除匿名送审的论文评阅费标准不变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相应的费用标准。

五、答辩费用不足的单位可由导师科研经费中支出。

 

                                          研究生部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