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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08-12-01点击量:

各学院(所、中心):

为了激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09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

2009届毕业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条件:

思想健康、品德良好,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勤奋、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3.名额分配:各单位可按毕业生总人数(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10%的比例(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4.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先由个人提出申请,院(所、中心)组织评选小组评审,并在下达的评选指标范围内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经院(所、中心)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5.研究生部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根据指标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

2009届毕业研究生中的研究生干部,包括学校研究生会的干部及有关学院(所、中心)的研究生干部。

2.评选条件:

基本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条件;积极参与研究生会或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3.名额分配:

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人选分别由有关学院(所、中心)推荐,每个学院(所、中心)最多只能推荐一名优秀研究生干部人选;校研究生会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单独进行,但必须由所在学院(所、中心)推荐。省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根据指标从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4.被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先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经学院 (所、中心)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5.研究生部对有关学院(所、中心)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进行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三、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12日前,各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推荐名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电子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

3.纸质申报材料。

附件

1.名额分配

2.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3.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4.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2008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