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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级教育硕士办理入学手续相关事项的安排

发布时间 :2009-03-06点击量:

根据我校《关于2008年高校教师、教育硕士考生复试安排的通知》,通过复试并体检合格取得入学资格的教育硕士将于311-12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现将办理入学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缴费:请各位2008级教育硕士到长安校区校务楼财务处基金科(五层东522室)缴纳培养费及其他费用(现金和银联卡均可)

①培养费缴费标准:文科14000元;理科15000元;

②公共课教材费:

外语学院的学员134元,其余专业的学员164元;

③住宿费标准:1000/学年(不需要住校研究生可在培养管理科填写“不住宿申请,在财务处缴费时出示 “不住宿申请表”即可不收取住宿费)。

2. 持有效身份证和财务处的缴费单在培养管理科(425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和“到校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有关学习和学校生活的事项请及时与所属院系的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联系(联系方式见“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3.领取教材:(可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办理)。

①公共课教材:出示缴费单在培养管理科领取;

②政治课教材:316以学院为单位在培养管理科开具领书单在雁塔校区教材科(教学五楼和教学六楼之间的平房)领取(该工作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办理)。

4.公共课安排见课表,专业课由院系自行安排

第一学期公共课课表及分班名单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查询, 3月14开始上课

5.各位学员的住宿和学习均安排在雁塔校区。

6.办理完入学手续后请务必将“到校通知单”交到所属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开学第二周各院系凭“到校通知单”统一在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办理研究生证,领取学籍卡。

7.有关公共课学习、考试、学术报告和评优等的安排都在研究生教育网上进行通知,请各位教育硕士随时关注(/www.yjs.snnu.edu.cn)。

8.教育硕士在校学习、生活等有关事宜由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请随时与他们保持联系。

                         

       

培养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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