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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 :2014-06-18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及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依照《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经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期末考试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二、考试要求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的有关要求进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认可其成绩。

2.本学期期末考试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进行,各学院研究生在学院所属的校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必须持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请已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研究生于619日下午14:30—1700到培养办公室领取证件)。

3.听力放音全部采用调频广播方式,频率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频率相同,请考生提前携带并调试好听力接收器。

考场安排见附件,考试前一天也将在考场楼前张贴,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85310425)。

    三、成绩登记及试卷保存

公共课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版成绩单签字后交培养办公室备案。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及时将试卷及签字后的成绩单交所在学院(中心)研究生秘书处备案。

    四、考试组织安排

(一)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主  考:萧正洪

副主考:郑海荣、王明道(长安校区) 

        宋传东、施建雄(雁塔校区)

雁塔校区考务办人员:靳春泓、张昊、马文飞、傅钰媛

长安校区考务办人员:梁莹、程蕾、周自翔、王莉、王博、张明超

考场巡视:1.英语考试:马珂(长安校区)、习青侠(雁塔校区)

          2.专业公共课任课教师参加本门课程巡考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由研究生院选派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的教职工担任监考。

2.到场时间:

12014621日(星期六上午)公共课外语考试

在长安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07:40在文渊101阶梯教室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考务办设在文渊楼411教室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上午0740教学九楼9411(考务办)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22014621日(星期六下午)公共专业课考试

在雁塔校区监考的教师于下午13:00到教学九楼9411(考务办)召开监考工作会议,会后布置考场。

3.监考工作人员职责:

监考工作人员要按时到岗,自觉服从主考和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监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监考工作职责。

 

附件: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外语考场安排.rar

附件2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育科研方法考场安排.rar

附件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现代教育技术考场安排.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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