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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7点击量:

研究生院定于43日(周五对上学期各公共课申请缓考和公共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教室

英语

43日(周五)08:00-10:00

长安校区文津楼301

教育心理学

43日(周五)10:15-12:15

长安校区文津楼301

教育学原理

43日(周五)14:30-16:30

长安校区文津楼301

现代教育技术

43日(周五16:35-18:35

长安校区文津楼301

 

 请两个校区的需要补考和缓考的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非校园卡)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请注意,2014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补考统一安排在20159月下旬。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二十七

 

附件:补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