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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6点击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任课教师: 

为了规范研究生教学秩序提高成绩管理工作效率,从本学期开始,任课教师将全面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研究生期末考试成绩的录入和提交。具体事宜如下: 

一、登录方法 

各位任课教师需登录“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UserLogin.aspx?exit=1)录入成绩。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登录类别请选择“教师”,初次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二、成绩录入操作流程 

登录系统后,首先进行课程考核信息核对,修改成绩计算方法等信息,然后录入学生成绩,检查无误后点击 “提交”,导出并打印纸质版,由成绩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属培养单位公章,最后交到开课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存档,公共课需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三、成绩录入时间 

1.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且在学校公布的放假(寒暑假)日期之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在2017112日(星期四)17:30结束; 

2.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合理安排作业或论文回收时间,并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32日(星期四)17:30 

请各位教师严格遵守以上时间安排,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也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提醒未录成绩的教师尽快录入成绩,以免影响后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注意事项 

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教学事故。 

确实由于特殊原因应更改的,须履行如下手续:提交成绩更正申请书(见附件2),随附试卷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批盖章、主管领导核准签字后,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517室)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绩录入操作说明-任课教师.docx

2.期末成绩更改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