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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的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20-10-14点击量: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生院(研工部)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以创新团队形式开展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实践和创业实践,在此基础上,为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等国家级、省部级赛事做好项目培育和条件保障等工作。为规范项目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良好的学风、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

2.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为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博、硕士研究生;其中,团队负责人须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和团队的组织协调工作。

3.团队成员(含团队负责人)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有一定的梯度、共同认可的研究领域和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鼓励团队成员根据研究需要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组建,但同一建设期内,不同团队间成员不可交叉。

4.每个项目团队须有1-2名指导教师实质性全程参与指导,同一导师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团队的指导教师。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需保证充足的研究时间。

二、资助方式

(一)本计划以立项形式资助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创新团队活动,培育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实践创新创业成果。

(二)资助标准:2-5万元/项。

三、项目管理

(一)中期检查

1.项目管理实行滚动制。对于执行期为一年的项目,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在2021年4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执行期为二年的项目,研究生院(研工部)将在2021年10月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对中期检查较好的团队,给予继续资助;对中期检查较差的团队,督促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提出整改意见。

2.项目未能及时开展或擅自中止研究,以及擅自更改研究内容的,撤销该项目并追还全部经费,同时限制其相关方向的项目申报。

(二)结题验收

1.项目建设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应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科研成果的详细说明。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

2.科研成果的形式可为论文、著作、专利、科技发明、商业计划书、调研报告等,公开发表的作品应明确标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课题”,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如项目在结题前达到以下要求,可视为结题合格,不需再进行结题论证:

成功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国家级赛事项目;

申报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等省级竞赛并获得校级推荐。

4.如项目获得以下奖项或资助,可视为结题优秀:

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国家级竞赛中获得奖项;

在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等省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其以上级别奖项。

四、申报程序

(一)团队申报(10月14日—22日):研究生可在导师指导下自愿组建创新团队,并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材料包括:《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1)、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等。

(二)单位推荐(10月23日—26日):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要求对本单位研究生团队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将以下相关材料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培养办公室。

1.电子版材料

①《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推荐表》(模板见附件2)

②拟推荐研究生团队的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

上述两项材料请打包后以“单位名称-2020研究生创新团队拟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c8@snnu.edu.cn

2.纸质版材料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团队项目推荐表》(1份)和拟推荐研究生的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提交至培养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1室)。

(三)专家评审(10月底):研究生院(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立项名单并公示。

五、有关要求

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要立足学校学科特色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定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并指导研究生组建团队积极申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