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想和提高创新能力,为优秀研究生从事高水平创造性研究工作提供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决定在我校研究生中进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对象
2011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在册的2009级、2010级博士研究生和2009级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
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至少能够提交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
2.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具有一定的前沿性,至少能够提交重要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
三、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的申请办法
1.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由研究生个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经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3.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金额为:文科博士生为15000元,理科博士生为25000元;文科硕士生为4000元,理科硕士生为8000元。
四、获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者的义务
1.研究生在有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注明论文由“陕西师范大
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
2.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以陕
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发表高层次的学术论文。其中文科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理工科要求在学校认定的SCI源期刊(权威)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其中文科要求1篇核心或2篇重要;理工科要求2篇核心或1篇权威)。
4.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正常毕业时间不能完成任务者,应推迟答辩时间。
5.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项目获得者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交研究生部存档。
五、时间安排
1.2011年5月3日—5月6日 各单位向研究生公开宣传及个人申报阶段。各单位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表》。
2.2011年5月9日—5月12日 学院组织专家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筛选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的有关材料于5月13日前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材料包括纸质的创新基金申请表和电子版的申请表,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发送邮件至yjsc8@snnu.edu.cn)。
3.2011年5月18日前 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决定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名单。
4.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名单确定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立项任务书》。
六、名额分配
1.2011年全校共资助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20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40名。
2.各学院初审名额分配:博士研究生按2009级、2010级人数的4%推荐,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足10人的学院推荐1人;硕士研究生按2009级人数的2%推荐,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足20人的学院推荐1人。
已承担其他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如研究生资助科研项目、优秀博士论文资助项目)的研究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七、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是我校设立的面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基金,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和本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报的初审、推荐工作。
附: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2010年3月修订稿)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表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