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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项目】关于开展我校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1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我校立项项目的高水平启动、高质量推进,现将项目开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轮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函〔2023〕243号)中我校的立项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组填报《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和《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见附件3),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进行论证,指导项目组修改完善开题材料。开题工作拟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陈述8分钟以内,专家质询10分钟左右,项目陈述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效果等。请各项目组提前准备开题答辩ppt,具体开题答辩安排后续通知。

(三)各项目组需根据专家组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将完善后的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后续学校将项目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将另外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的开题情况进行集中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待省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及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项目开题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本轮立项的省级项目研究周期为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

(二)请各项目组需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前,将《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五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文汇楼A段511室)。

(三)结合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各项目组需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前,将修改完善后的《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c8@snnu.edu.cn。

联系人:余敏 闫喜龙

联系电话:029-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