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校内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加强项目管理,近期研究生院对2021年立项研究生项目进行了中期考核工作。经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1年立项的研究生项目中期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应组织中期考核项目195项,提交材料183项,其中175项通过考核,8项未通过考核,项目终止;12人无故未提交材料,考核不通过,项目终止。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范围有所调整,不再资助研究生个人项目。为保障项目的正常研究,研究生院与计划财务处沟通,继续适度资助通过考核的项目,但经费压缩。
如有疑问,请与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5310350。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