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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03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2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开学的通知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于3月7日(星期一)正式开课;研究生专业课开课时间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教学计划安排确定。

二、课程教学安排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师生返校报到情况,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公共必修课

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由研究生院负责(课表见附件),请各位同学及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snnu/mu_yjssys/Userlogin.aspx)查看自己的公共课课表。

37-315日,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全部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请同学提前加入班级群(公共英语班级群不变,公共政治班级群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通知)。

316日起,公共必修课采取线下教学;如因疫情原因,班级有部分学生无法返校,则采取线下线上同步教学。线上教学平台包括:学堂在线“雨课堂”、超星“学习通”等在线教学系统或钉钉、腾讯会议等平台。

调课安排:第一周,37日(星期一)的《硕士英语(二)》所有班级调课一次,统一调整至311日(星期五)上课。第二周起按课表上课。

(二)研究生专业课

1.根据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统筹做好各门研究生专业课的线下教学、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工作,同时做好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开课前,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课程表(课程开课信息)录入工作,在课程信息“备注”栏中据实标注教学方式(线下教学、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3.部分不宜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如艺术类、体育类、实验和实践类课程),由任课教师申请延迟开课,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举措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人员要严格按学校研究生教学总体安排,全面落实好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本单位的情况摸底,包括本学期应开课程的授课教师是否按时返校,本单位研究生能否按时报到,课程教学方式确定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任课教师开设在线课程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对任课教师的在线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授课内容进行审核。

(三)开课后,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春季学期教学督导检查工作。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做好线下教学、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和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对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

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地点文汇楼A511室,电话029-85310425

 

附件:2021-2022第二学期公共必修课课表及名单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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