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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22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我校2021年暑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及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研究生课程教学实际,经研究,确定秋季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按照线下、线下线上同步或线上教学方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时间

按照我校2021年暑假放假及秋季开学的通知安排,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6日(星期一)、7日(星期二)报到,研究生新生公共课程暂定于9月9日(星期四)开课;其他年级研究生9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报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教学计划安排制定研究生新生及其他年级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开课时间。

二、课程教学安排

按照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研究生课程分为研究生公共课和研究生专业课。研究生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并与公共课授课单位共同实施,研究生专业课程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自主实施。

(一)研究生公共课

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公共课程(具体安排后续通知)。公共课授课单位应及时统筹安排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教师,根据课程班级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开展全线下教学(班级中学生全部报到)、线下线上同步教学(班级中有在中高风险地区未返校的研究生)或线上教学。

(二)研究生专业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师生返校工作安排,综合统筹协调做好各门专业课程的线下教学、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工作,同时做好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须在开课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课程表(课程开课信息)录入工作,须在课程信息“备注”栏中据实标注教学方式(线下教学、线下线上同步教学或线上教学),维护良好教学秩序,确保课程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入的课程信息及相关教学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后续的课程教学检查工作。

(三)线上教学方式

任课教师可借助学堂在线“雨课堂”或超星“学习通”等在线教学系统或钉钉、腾讯会议等平台开展线上直播授课。

对未返校研究生,任课教师应选择合适的网络方式(如课程教学微信群、QQ群等)告知线上教学相关安排,并在线发放教学资料和课程大纲、布置学习任务、组织讨论、收取作业、辅导答疑、考核监督等教学活动,引导研究生在线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

部分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如艺术类、体育类、实验和实践类课程),待疫情稳定研究生返校后,采用补课的方式补足教学时长。此类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在本单位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举措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人员要严格按学校研究生教学总体安排,全面落实好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本单位的情况摸底,包括本学期应开课程的授课教师是否按时返校,本单位研究生能否按时报到,课程教学方式确定等。相对于线下教学,线下线上同步教学和线上教学方式对课程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任课教师要提前认真准备课程教学资料,提前熟悉掌握在线教学方法,注意授课内容、授课方式、授课技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任课教师开设在线课程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撑,对任课教师的在线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授课内容进行审核。

(三)研究生院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做好线下教学、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和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特别是对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消极应付,不认真组织授课的任课教师按相关教学规定处理。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