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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8       浏览量:     作者:      来源: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4]6号)相关要求,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一)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1.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包括电子信息、自主可控技术、华为鲲鹏鸿蒙生态培育、先进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现代服务业等;

2.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包括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及产品、文化装备技术及应用、新媒体与媒体融合技术、文化大数据技术及应用、文化和科技融合场景应用及示范等;

3.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农机装备及信息化、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乡村产业振兴及绿色宜居建设、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项目等;

4.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包括疾病防诊治、药物与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生物技术、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公共安全与社会事业等;

5.对外合作领域项目:包括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中亚国家科技合作专项、产业技术研发合作专项、基础科学研究合作专项、高端国际科技交流专项)和省际科技合作计划(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对口科技援助项目)等。

(三)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1.面上项目;

2.青年项目;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4.前沿探索项目;

5.实验室重点项目。

(四)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上市企业培育项目;

2.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五)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2.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3.外国专家服务项目(指南不公开公布);

4.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5.软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各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

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对外合作领域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定向委托项目)。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人才类的,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4.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还有如下限项要求:

①本类计划中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

②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人本年度同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确认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后,科学技术处将统一向科技厅报备,并提出撤项申请。

(四)诚信要求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校内有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各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项目负责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科研实绩、申报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申报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杰出青年项目、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需所在单位出具师德师风鉴定报告(见附件)。

(五)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经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二)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申报截止时间:8月22日16时

师德师风鉴定报告(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8月28日16时

学校审核截止时间:8月28日16时

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新账号注册问题详见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新注册人员操作指导(见附件),科技厅相关处室及科技系统管理员联系方式详见(见附件)。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版本申报书。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4.请在填报申请书时注意,总经费为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的总和,专项经费即为科技厅拨付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预算

1.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2.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补齐。

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二)50万以上的项目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五、科技厅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省重点研发计划

未来新兴产业领域一般项目联系人:李竞(产业创新促进处),电话:029-87437548

科技文化融合领域一般项目联系人:李鸿剑(宣传教育与统战处),电话:029-87292666

农业农村领域一般项目联系人:史文青(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8895278;汪德亮,电话029-87294233

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联系人:孙悦(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29-87294140

对外合作领域项目联系人:李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29-81294887

(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前沿探索项目联系人:高云(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电话:029-81129231

实验室重点项目联系人:王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话:029-81294851

(三)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上市企业培育项目联系人:董欣(成果转化处),电话:029-81294835

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联系人:张新楼(创新平台建设协调处),电话:029-87294932

(四)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联系人:何悦扬(人事处),电话:029-87294180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项目联系人:何江波(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处),电话:029-81294815

外国专家服务项目联系人:乔璐曼 倪卫东(科技人才处),电话:029-87294148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项目联系人:张静 王莉(科技人才处),电话:029-87294148

软科学研究项目联系人:张景乾(科技战略规划处),电话:029-87294225

(五)总体咨询

未尽事宜,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

联 系 人:白东海 李 蓉

联系电话:029-81024112 029-81021140

六、校内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处科技项目管理科 电话:029-85310462

科学技术处基地管理与科技开发中心 电话:029-85310468

人才工作处人才引进与培养科 电话:029-85310456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17日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025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新注册人员操作说明 .docx】已下载

附件【师德师风鉴定报告.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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