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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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学院本科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本科生的学习兴趣,促进本科生学习方法的改进,增强本科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度。

1.导师的职责:导师主要职责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态度、学习方法、选课、学术活动等方面的指导。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任课教师,以便改进教学,也可将建议提交有关部门参考处理。

导师的具体工作包括:专业辅导、实习辅导、实践指导、论文辅导,以及毕业论文答辩等,具体参见学校本科生指导教师职责。

导师每月与所指导的学生接触不少于1次,可以通过个别辅导、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介绍一些与学生发展紧密相关的信息)等方式进行。

导师不定期要与所指导学生的班主任、班委干部沟通,及时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学习状态。

导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以及个性爱好等合理确定学生的发展方向,指导学生成才。

2.导师的工作量折算导师每学期按照学生的多少按照学校有关标准折算成工作量,获得相应报酬。

3.导师的考核:每学期期末导师应该填写本科导师记录本并上交学院,并出具有关指导记录,由学院对其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减半发给相应报酬,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当年不得参与先进评比以及职称评定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