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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2012/03/0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22月进行我校何崇本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名额和金额

1.评奖范围

    本项奖学金在全日制毕业年级研究生中评选。

2.名额

    本奖学金的名额共二十名,其中博士研究生8名(文、理科各4名),硕士研究生12名(文、理科各6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按博士、硕士各1名进行申报。

3.金额

    博士研究生每人奖励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6500元。

二、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端正,尊敬师长,有爱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3.锐意创新,在科学研究方面有突出成果,具体要求为:

A.文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至少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至少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B.理工科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至少在学校认定的SCI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硕士研究生: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至少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其它成果形式:对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排名前3人,署名陕西师范大学)1项;或获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2人,署名陕西师范大学)1项;或1项转让费在1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排名前2人,署名陕西师范大学);或在国内外正式出版15万字以上、独立撰写的学术专著1部(省级以上出版社),以上各项成果均相当于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成果分值表

文科

权威10

核心6

重要2

理工科

SCI

50

SCI

25

SCI或权威10

核心

5

重要

2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在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的研究生优先获得奖助。

请有意申请者于220日下午17:30分前将申报材料交至辅导员处,逾期将视为放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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