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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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四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2/11/28      

各系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批转校工会〈关于召开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的通知》(陕师党发[2012]13号)精神和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相关规定,现就推荐我校第六届教代会4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第六届教代会4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青年教师工作委员会、提案监督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工作条例见校工会网页“教代会”专区)。4个工作委员会均由7人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是一个班子,承担双重职责。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教代会4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在第六届教代会代表中推荐(第六届教代会代表名册见附件1)。各工作委员会成员不互相兼职。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l.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关心支持学校的改革发展。

3.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三、推荐程序

11月29,各系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教代会4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各不超过7名。113010:00前将推荐的候选人登记表报学院党委。 

四、几点要求

1.各系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指导。在推荐前,要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认真传达学校关于召开“双代会”和推荐教代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了解教代会4个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性质和职责要求,保证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在推荐过程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尊重教职工的选择。全体教职工应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推荐工作。

3.各支部应按规定时限报送推荐名单,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特此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册.xls

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4个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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