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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奖学金”评比办法
发布时间:2006-05-16     浏览量:   分享到: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体育成绩合格,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4)在符合前三条标准基础上,择优评定。

(5)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并获奖者优先(主要指研究生)。


二、评奖范围和金额

(1)本校文科院(系)的在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

(2)奖励金额每年2000美元,共奖励18名学生,其中研究生7名,本科生11名,每名奖励100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剩余200美元折合人民币用于评奖活动开支。


三、评奖程序和时间

(1)评奖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院(系)、处评定小组研究推荐,校评审委员会审议批准,华藏奖学会基金会核定后颁发奖金和奖状(华藏奖学金审批表由学校统一印制)。

(2)评奖时间

每年评奖工作自9月1日起到9月底结束。

四、该奖学金的常规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和研究生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