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1.经办人持学科建设处开具的学科建设经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开具的实验室建设费、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学术休假经费划拨单或其他部门经费划拨单原件前来计划管理科预算控制岗办理手续。
2.审核、建项、制单和复核。
3.项目负责人于划拨单提交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在财务系统查询使用该经费。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