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1.经办人持科技处或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配套经费划拨单原件前来计划管理科预算控制岗办理手续。
2.审核、建项、制单和复核。
3.项目负责人于划拨单提交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在财务系统查询使用该经费。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