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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一上”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4-07-17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一上”预算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4128号)要求,结合预算一体化管理规范及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5年“一上”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学校“一上”部门预算按照全口径收支范围编报,大学部本级收支预算由计划财务处结合学校实际牵头编制,其中基础信息、新增资产配置、政府采购及项目支出预算以校内各单位申报信息为编报基础。

(一)基础信息

基础信息是部门预算的重要取数依据,主要填报内容包括人员信息、资产信息、学生信息、其他信息等。

编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由各牵头单位严格按照填报口径(详见附件1),于722日前在一体化系统中完成数据录入维护,并提交教育部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未按时提交的,一体化系统将在截止日期自动提取并上报,作为单位最终数据,同时锁定单位修改权限。请各牵头单位重点关注系统提交截止日期。

请人力资源部于721日前将“人员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部、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内各相关单位

(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

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内各单位计划于2025年使用各类资金购置或新建的各类资产(具体包括:仪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家具、车辆、房屋建筑物、信息网络构建及软件、专利、图书期刊等),以及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均须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编报方式及要求:

1.校内各单位需于721日前通过“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资产配置申报”模块填报本单位新增资产需求(具体编报要求详见附件3,系统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归口审核通过的新增资产需求将作为学校“一上”部门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依据。

2.重点关注新增车辆、购置单台(套)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租用土地、办公用房、业务用房等重点新增资产配置,以及计划报废的车辆、土地、房屋、设备信息,该项编报内容经财政部审核后,“二上”期间不能调整。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在721日前将“新增资产配置申报表—大型设备及房屋土地统计表”(附件6)报送至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3.以往年度已申报资产配置预算但尚未购置或实施,拟于2025年继续购置或实施的,需要重新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配合单位:计划财务处、校内各相关单位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报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府采购预算编报过程中,应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结合业务需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主要包括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不论金额大小)。

编报方式及要求:

1.校内各单位需于721日前通过“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申报”模块填报政府采购需求。(具体编报要求详见附件4,系统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由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归口审核通过的政府采购需求将作为学校“一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依据。

2.根据相关要求,没有履行政府采购申报程序的,一律不得开展采购;以往年度已申报政府采购预算但尚未实施,2025年拟继续购置或实施的,需要重新申报政府采购预算。

牵头单位: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配合单位:计划财务处、校内各相关单位

(四)项目预算编报

预算项目按类别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项目(含六大专项、财政基建项目、司局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和非财政拨款项目(含科研项目、自筹基建项目、其他非财项目)。

编报方式及要求:

由各牵头单位按照分工,参照填报口径(详见附件1)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填报“部门预算项目编报表”(附件7),并于721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部、后勤管理与保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党委保卫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基建处等。

配合单位:计划财务处、校内各相关单位

二、其他要求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作为独立预算单位,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要求在一体化系统中自行编报本单位“一上”部门预算,含收支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预算等,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完成。

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默认的“资产申报人”和“政采申报人”为“预算申报人”。如需更换资产申报人或政采申报人,请提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的《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权限申请表》(附件8)至计划财务处。

以上凡需要报送至计划财务处的资料,电子版发送至caihong@sn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至计划管理科办公室(校务楼618室)。

如有疑问,可联系相关职能单位工作人员:

计划财务处  赵佳、强雪伟  85310370

国有资产管理处 何萌    85310387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曹睿    85310696


附件:

1.2025年“一上”部门预算填报口径及要求

2.人员情况表

3.关于编制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详见校务平台通知)

4.关于政府采购申报的相关提示

5.资产配置申报和政府采购申报操作说明

6.新增资产配置申报表—大型设备及房屋土地统计表

7.部门预算项目编报表

8.全面预算及绩效管理系统权限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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