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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事业经费报销出版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4-19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事业经费出版费支出绩效,根据学校预算工作安排,从2022年起学校出版费支出(含著作类及教材类)实行业务归口管理。凡由学校事业经费提供资助的出版支出,均需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评审认定后,再进行支出。具体实施说明如下:

1.著作类出版支出归口管理部门为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教材类出版支出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研究生院及教师教育处。

2.归口管理部门将尽快制定学校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各类出版支出须待办法出台,经过归口管理部门评审认定后,再进行经费的审批支出。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校事业经费暂停报销各类出版费支出。横纵向科研经费可正常报销,不受暂停支付限制。

4.2022年相关事业经费项目仍可按照原预算列支出版费,但支出程序及标准须待办法出台后按办法执行。自2023年起,学校将设立出版资助专项经费,届时除专项经费外,学校其他事业经费将不再列支出版费。

特殊说明:凡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完成出版评审或已签署由学校资助的出版合同的,经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后,可按原资助级别通过原有经费渠道报销支付。

特此通知。

(如对通知事宜存在疑问,可联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计划财务处 会计核算科  李 玮  85310368

                      计划管理科  赵 佳  85310370

社会科学处 成果管理科  王 卓  85310622

科学技术处 成果专利科  党丹琳 85310230

教务处   课程与教材科 耿晓丹 85310485

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 王  博 85310101

教师教育处 职前教育与认证管理科 高雨昕 85310461


    计划财务处

 2022年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