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加强财务助理协作纽带作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要求,现就财务助理登记备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务助理选聘
各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组按照“依需设岗、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原则择优选用财务助理,并全面负责财务助理的管理和考核。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配备1名学院财务助理(其中文科学院资金量达500万元以上可申请配备2名财务助理,理科学院资金量达1000万元以上可申请配备2名财务助理。)
单个或多个项目(课题)组可单独或联合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科研财务助理岗位,经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上报岗位需求,经科研主管部门、计划财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设岗。
二、财务助理变更
财务助理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经计划财务处批准后各单位、项目(课题)组成员可自行聘任。
三、登记备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
地点:校务楼518办公室
四、登记备案材料
学院财务助理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财务助理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批。科研财务助理提交《陕西师范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申请表》,须经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变更财务助理提交《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变更申请表》,须经所在单位或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审批。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计划财务处备案,另一份由计划财务处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联系人:陈天娇,联系电话:85310411-608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院财务助理申请表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申请表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助理变更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