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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至2017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的通知
发布者:长安校区基金科 发布时间:2017-09-14

各相关单位、2015至2017级研究生:

为方便研究生缴费,财务处将对目前尚未交清学宿费的研究生开通批量代扣学宿费业务。请同学们于928日之前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研究生补助的建行卡内。

一、缴费标准

2015至2017级研究生欠费金额为学费、住宿费合计。

其中住宿费标准如下:

雁塔校区:1000元/年;

长安校区:2人间:1200元/年;

          3-4人间:1000元/年。

二、批量代扣

财务处将委托建行对2015至2017级研究生批量代扣学宿费。在代扣时间内暂停微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等支付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69

三、其他说明

1.学费收据将在10月底前由财务处发放到各学院、教学中心。

2.未办理建行卡的同学,请速去西安市建行各网点办理,并于2017925日前将所办建行卡信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管理”版块下登记维护。

3.扣款失败的同学,请通过微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支持各家银行、无手续费、24小时)或每周四在财务处基金科(新校区校务楼522室)缴费。

为确保同学们按时缴费,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  财务处

20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