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组互查阶段,由各科室科长或各组组长组织进行讨论和交流,个人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就今后在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最好不少于三条),于3月21日前上交财务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cwcbgs@snnu.edu.cn;
2、遵循“真抓实干、服务师生”的原则,全体财会人员应主动查找不足,按照自己制定的“优化工作、优质服务”措施迅速进行整改;各科室应在讨论和交流的基础上,形成改进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长安校区会计科
第二组:雁塔校区会计科
第三组:计划管理科
第四组:基金管理科
第五组:结算中心
第六组:出版社
第七组:产业处、教师干部培训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第八组:基建处(含修缮队)、国资处
第九组:后勤一集团、附小、附中、曲江一中
第十组:后勤二集团、校医院、幼儿园
第十一组:校园一卡通中心
第七组至第十组,每组第一家单位为组长单位,科长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本组讨论及材料的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