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负责人财务“一支笔”签字印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第四轮机关机构调整及全校管理岗位人员聘任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学校各级领导、各单位在经济工作中正确履行职责,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各级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变动的单位在8月30日(周四)之前将本单位财务“一支笔”签字印模或财务“一支笔”被授权人签字印模报送财务处长安或雁塔校区会计核算科,各单位财务“一支笔”被授权人不超过一人。
联系方式:财务处长安校区会计核算科 85310368 85310367
财务处雁塔校区会计核算科 85308780 85308940
附件:财务一支笔签字印模预留表.doc
财 务 处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