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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1级学生缴费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8-21
 

为了节省学生的返校缴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2012年学生收费在原有银行批量代扣的情况下,引进了交通银行的自助交费机,形成了“扣划为主、自助交费为辅、特殊事项人工处理等多种交费形式并存的模式,现将具体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  银行批量代扣

1、按照学校规定在817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的同学,根据协议,财务处与银行实施了批量代扣。

2、实施了批量代扣的同学,财务处在25日前将发票转给学院,由学院发放给学生。

3、同学们想知道自己的学费是否被划扣,除了学费发票证明外,还可以到ATM机查询。

二、交通银行自主交费机

1、没有按时足额存钱,或因特殊原因造成学宿费没有被扣划成功的同学,请于2526日返校注册期间在自助交费机交费。

2、流动自助交费机新校区设在阳光苑一层、老校区设在学子食府一层。新校区固定自助交费机设在校务楼五层、校门西侧交行自助区域,老校区固定自助交费机设在办公楼四层、学子食府西门口

3、自助交费机的缴费流程

点击“代理缴费”选项----点击“缴学费”----插入银行卡(银联卡、不限银行)----输入6位交易密码----点击“缴学费”选项----选择“学校代码”“022陕西师范大学”确定----输入缴费学年“2012”确定----输入学号确定----核对返回信息后确定----输入缴费金额后确定----显示缴费信息后确定----显示缴费业务成功,自动打印小票

4、学生持自动打印小票,即可到学院进行学籍注册。

5、正式发票待处理完新生入学的业务后,由财务处转给各学院,由学院发放给学生。

    三、人工服务

   财务处基金科在新老校区办公室均设有收费点(新校区在校务楼五层、老校区在办公楼四层),需交现金或有特殊事项的同学,可以在这两个收费点办理相关业务。

 

 

                                    财务处

                               201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