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范类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和教育部《关于下达2007年教育经费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07]294号)文件规定,我校从2007年九月份开始对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免除学费,免交住宿费外,学生生活费按每人每月400元,每年按10个月予以发放。2007年我校在执行该规定时已向全校同学发放了相关文件,但是目前有部分同学网上质疑每年应发放的期限,故现将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在网上予以公布,请各位学生互相转告。
附:关于下达2007年教育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