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公安局、学校及学院安全检查的结果,发现我院科研实验室存在危险化学品实物(种类、数量、存放位置)与学校试剂耗材全流程管理平台不符,没有详细使用消耗记录、废弃物收集不规范等不安全行为,个别实验室甚至存在违法违规采购、使用、储存、处置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54号)、《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陕师校发〔2017〕41号)以及《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细则》(陕师校发〔2019〕126号),经2024年12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各实验室责任人安排实验人员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对所负责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核查以下信息:
(1)盘点化学品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关键信息(平台中多的应消耗,平台没有的应补齐,具体操作见通知(/snnu/mu_chemlab/info/1097/1785.htm)),做到帐物相符。
(2)补齐化学品使用消耗和废弃物转移记录,督促学生每天及时在系统中填写使用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压缩气体等化学品严格从学校试剂耗材全流程管理平台采购和领用,其中易制爆化学品必须有专门的防爆试剂柜(推荐购置小型防爆柜专门储存,购置费用学校承担50%),并进行双人双锁管理。
(4)试剂柜和废液桶的二维码标识是否齐全、类型是否适当。
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院将在随后的安全巡查、督导检查中重点核实,对于落实不严的实验室将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各实验室在整理过程中需及时在学校试剂耗材全流程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具体使用方法见学院关于平台使用通知(/snnu/mu_chemlab/info/1097/1785.htm),如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实验中心严军林、董团瑞、张宗辉老师,联系电话81530758,81530759。
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pdf
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名录(2021年整理版).pdf
附件3:易制爆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pdf
附件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pdf
附件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pdf
附件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2019年]第1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