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第一条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或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我校的“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名额,原则上用于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生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
3.专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学生前列。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等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4.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第二条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8年9月25日12:00前将《推免生信息表》和《推免生信息汇总表》发送到654124384@qq.com
第三条复试与接收办法
1.中心将于9月25日下午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2.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部盖章)、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推免资格证明、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被我中心接收的推免生,需于9月28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还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缴纳报名费。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第四条推免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凡被我中心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将享有如下奖励政策:
1.一次性奖励5000元;均可享受厚德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入学第一年均享受积学一等奖学金(标准每年12000元);并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此外学校还设立励志奖学金(最高20000元)、敦行奖学金以及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推免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3.录取的推免生中“985”“211”高校生源,均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①入学后选择导师享有优先权;
②申请硕博连读享有优先权;
③可享受一次全额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4.优先获得公费出国访学的交流机会。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8767
附件:1.推免生信息表
2.推免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