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哲学学院关于聘任2023年本科生班主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5 17:06 | 阅读次数: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评聘工作办法(修订)补充规定》《哲学学院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经教师个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决定聘任常永强等9名同志为哲学学院2023年本科生班主任,聘期一年。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年级

班级及人数

班主任

备注

2019级共56人

哲学新文科班9人

常永强

 

哲学综合班21人

李敬峰

 

社会学班26人

 

 

2020级共82人

哲学新文科班25人

 

 

哲学综合班18人

张波波

 

社会学班39人

 

 

2021级共61人

哲学新文科班33人

张波波

 

哲学二学位5人

张波波

 

社会学班23人

陈玉佩

 

2022级共67人

哲学新文科班37人

刘佳宝

 

哲学二学位8人

刘佳宝

 

社会学班22人

王洒洒

 

总数

266人

 

 

选聘专职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调动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重要作用的有益尝试。学院提倡和鼓励青年教师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希望新一届班主任严格落实“班主任考核量化指标体系”的考核要求,扎实开展本科生学业指导、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哲学学院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