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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2024届学生毕业在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接对象

全体2024届毕业生党员

二、工作程序

(一)离校前的教育管理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主题党日活动等,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讲清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规定,讲准党的纪律建设要求,讲透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党员教育管理不脱节。

(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材料归档

截止2024630日,对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和相关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履行转正程序,及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确保不漏人、不延误。转正手续履行完毕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及时将入党材料送交学校档案馆,归入本人档案。

对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按期填写《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并归入个人入党材料。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指派专人认真核对整理预备党员入党材料,确保无误后密封党员档案,并在封口处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交本人携带,由本人交给转入党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不得留存预备党员档案,学生领取“预备党员入党材料”时要以多种方式履行登记签字等交接手续,并在《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附件1)中的“备注栏”和对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入党材料自带”字样。

(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汇总统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员组织毕业生党员认真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2024届全体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党员都要逐一进行登记,不得遗漏。登记时须按照毕业去向“省外、省内(校外单位)、校内其它单位、校内本单位”的顺序依次填写。

2.审核把关。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把关,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党员身份真实有效,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确保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落实组织关系转接去向。

3.转接方式。根据陕西省委组织部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转接,平台转接成功的,不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特殊情况不能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转接的,则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

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待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通过“特殊转接”完成转出程序。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数据库-纸质版介绍信》(附件2),并及时通知毕业生党员与工作、学习或居住地的基层党组织取得联系,按照转入基层党组织要求,准确无误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向,抬头和去向须为接收单位党组织的规范全称或简称。

4.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员于614日前,将填写好的《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数据库-纸质版介绍信》(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领取后交党员本人携带(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915日前将《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存档。

三、有关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专职组织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具体责任,确保组织关系转接各项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完成。

2.全体毕业生党员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到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党组织报到,并按要求办理转接手续。以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的,须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介绍信抬头单位办理转接手续。

3.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在本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在《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毕业生去向”中注明所去单位。毕业去向为原学习单位的,由所在党委(党总支)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进行内部调整;毕业去向为校内其它单位的,除在《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登记外,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还需在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中进行转接。

4.尚未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入单位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根据有关规定,一般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可转接出学校,也可申请组织关系暂留所在学院党组织。申请组织关系暂留的,按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申请审批表》(附件3)。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研究生支教团等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按要求转入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组织。

6.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若发现介绍信抬头和去向不符或工作单位改派情况的,本人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与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核准信息后,将原介绍信交回,再开具新的介绍信。

7.通过纸质版介绍信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党员须在一个月之内将介绍信第三联“回执联”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交回毕业前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8.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毕业生党员的“回执联”进行整理核对归档、以备后查,坚决防止和杜绝“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等情况。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过期作废的,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党员本人要作出深刻检查,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不交纳党费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联系人:盛洪波  029-85310620

邮箱:dangjian@snnu.edu.cn


附件:1.2024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

      2.202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信息数据库-纸质版介绍信

      3.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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