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通过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俄罗斯留学。现将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三)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计划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我校奖学金名额如下:
(一)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可推荐3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名。
三、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 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1)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插班生
(1)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年满18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还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三)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选派程序及办法
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校内报名
1.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
(2)学院对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的鉴定意见(请学院出具写实性意见并签字盖章)
(3)成绩单
(4)语言能力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方法
请登录陕西师范大学外事管理系统,点击左侧“学习交流—项目申请”,在线填写并提交《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外事管理系统的线上申请及审批需于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17:00前完成。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报名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1-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三)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2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七、其他事宜
(一)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二)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三)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景老师、张老师 电话:85310583
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28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11月4日